為幫助廣大網民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更好地學習、理解、遵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特整理以下應知應會知識問答。
一、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是什么?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是由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它是我國互聯網領域的基礎性法規之一。
二、 誰是“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
根據《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服務的組織或個人。這包括兩大類:
- 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網頁制作等服務活動的組織或個人。此類服務需要申請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俗稱ICP證)。
-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無償提供具有公開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務活動的組織或個人。此類服務需要進行備案(俗稱ICP備案)。
三、 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 經營性服務:必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許可,不得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
- 非經營性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
四、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哪些信息?
《辦法》明確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五、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有哪些基本義務?
- 許可/備案義務:依法取得許可或履行備案手續,并在網站主頁顯著位置標明許可證編號或備案編號。
- 信息內容管理義務:確保所提供的信息內容合法。發現其網站傳輸的信息屬于“九不準”范圍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 記錄備份義務: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上網用戶的上網時間、用戶賬號、互聯網地址或者域名、主叫電話號碼等信息,并按規定保存備份。
- 配合監督檢查義務:應當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協助。
六、 對違規行為有哪些處罰措施?
違反《辦法》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由相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關閉網站、吊銷許可證等,并可以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制作、復制、發布、傳播違法信息的,也將依法受到處罰。
七、 我們應如何學習宣傳貫徹《辦法》?
- 加強學習: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從業人員及廣大網民應主動學習《辦法》原文及相關解讀,明確自身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 自覺遵守: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嚴格依法開展業務,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內容審核。網民應依法上網,文明用網,不制作、不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
- 積極宣傳:利用網站、社交媒體、線下活動等多種渠道,宣傳《辦法》的核心內容和重要意義,營造學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網絡氛圍。
- 監督舉報:發現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可依法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是保障我國互聯網健康發展的法律基石。深入學習、廣泛宣傳、堅決貫徹《辦法》,是每一位互聯網參與者的責任。讓我們共同努力,推動互聯網更好地造福社會、服務人民,共建共享清朗有序的網絡家園。